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🁢 撰文 / 陳彥仰 律師

◼什麼是折舊?
汽、機車在市場上都會有一定的價值,該價值會隨著時間的經過與汽機車的使用向而下降,而車輛因使用所扣除的價值就是所謂的「折舊」,扣除折舊後車子剩餘的價值就是所謂「殘值」。

◼車輛「維修費」的折舊

車輛送修的費用通常包含○1維修工資及○2更換的零件費用,其中○1工資部分沒有折舊的問題,僅有○2零件費須扣除折舊,通常是按行政院的固定資產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表計算。

例如:小白開了一台2年的車,維修費共計35萬元,其中包含工資5萬元,零件費30萬元,小王實際的維修費用扣除折舊為多少呢?(汽車耐用年限為5年,汽車每年折舊率為0.369,按定率遞減法計算折舊)

(第一年折舊300,000*0.369=110,700元 ,300,000-110,700= 189,300元)
(第二年折舊189,300*0.369=69,851.7元,189,300-69,852=119,448元)
維修費總計 50,000(工資)+119,448(折舊後的零件費)=169,448元,而非實際送修的35萬元。

◼車輛修復時的折舊

一輛新車50萬元,因車禍受損後市價僅存30萬元,則20萬元的損害即為損害。惟車禍損害的狀況常因車況、車齡、車款等有所浮動,雙方很難在調解過程中達成共識,通常訴訟中都是利用第三方鑑價的方式來做認定。


◼車輛無法修復或維修有重大困難的計算方式

若無法修復或是修復費用比車子的殘值高上許多,實務上通常依據固定資產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表計算,將汽車的耐用年限定為5年,採平均法計算折舊,每年折舊率為0.2
例如: 小白買了一輛150萬的車(  汽車取得成本/(據固定資產年數+1=殘值)

開了4年的殘餘價值 150萬/(4+1)=30萬元
開了5年的殘餘價值 150/(5+1)=25萬元
開了6年的殘餘價值 150/(5+1)=25萬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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