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新解:外遇在先提離婚竟准判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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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後牽機車,算「酒駕」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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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小孩是家人?還是物品?—談寵物遭致傷或致死後,他方之責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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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喝茶之道 關於性交易的大小事(嫖客篇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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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術同意書簽了就算「告知」了嗎?

 

撰文/陳妏瑄律師

醫師的告知義務

一、醫師於診療病人時,依「法」對病患負有告知義務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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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說手機「借」他看一下,可以嗎?

 

撰文/蕭啓訓律師

◼前言

筆者常在警察局陪偵時,警察問到最後通常都會問:那你有跟某某某的對話紀錄嗎?手機有的話可以「借」我看一下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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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們!哈一口(應該)不用關

 

撰文/李亞璇律師

前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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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年吔,歹路母湯行!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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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媒介」性交易,有什麼法律責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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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力把夾娃娃機的物品搖下來,構成什麼罪?

撰文/蕭啓訓律師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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