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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 / 李亞璇律師

◼️被繼承人死後,繼承人有不明(如:繼承人全部拋棄繼承、無繼承人或無法得知繼承人等),如無人管理被繼承人之遺產,勢必造成遺產之滅失或毀損,或者其他債權人或關係人因無對象可為主張權利以及進行訴訟,故有選任遺產管理人之必要,遺產管理人除協助管理遺產以及擔任訴訟之應訴主體,而遺產管理人職務有編製遺產清冊、保存遺產、清償債權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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