◼︎ 什麼是「告發」?
所謂「告發」是指向偵查機關申報某個犯罪事實,而不須有請求追訴的意思。例如:在路邊逛街時,看到有人被搶劫而馬上報警處理。
◼︎ 「告發」跟「告訴」怎麼區分?
如前所述,「告發」單純只是向偵查機關申報某個犯罪事實而已,即純粹讓偵查機關得知某個犯罪事實,並予以介入調查。而依《刑事訴訟法》第240條規定,任何人只要知悉犯罪嫌疑,都可以告發。
而所謂「告訴」,則是除了向偵查機關申報某個犯罪事實外,必須還有請求追訴的意思。但依《刑事訴訟法》第232條規定,原則上只有犯罪被害人才能提告訴。
◼︎ 告發犯罪是義務嗎?
依《刑事訴訟法》第241條規定:「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,應為告發」,因此,若非公務員,或雖為公務員但非因執行職務而得知犯罪事實時,並無告發義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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